各位考生:
东北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加试成绩已经公布,请各位考生通过以下查询界面查询。
东北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加试成绩查询界面(点击进入)。
经东北大学艺术类专业加试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07年东北大学艺术类录取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一、艺术类各专业方向合格证发放原则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东北大学考点(总计:20个)
1、管弦(10个):小提琴专业成绩80分以上、其它专业成绩85分以上,笔试成绩90分以上。西洋打击乐第一名,因专业水平突出,破格发放合格证。
2、钢琴(2个):专业成绩80分以上,笔试成绩150分以上。
3、民乐(5个):专业成绩80分以上,笔试成绩80分以上。
4、民声(1个):专业成绩90分以上,笔试成绩100分以上。
5、美声(2个):专业成绩85分以上,笔试成绩100分以上。
(2)音乐表演专业山东潍坊考点(总计:25个)
1、民乐(7个):专业成绩90分以上,笔试成绩120分以上。
2、民声(5个):专业成绩85分以上,笔试成绩100分以上。
3、美声(13个):专业成绩90分以上,笔试成绩100分以上。
(3)艺术设计专业山东潍坊考点(总计:90个)
素描、色彩单科成绩60分以上,且总成绩135分以上。
二、艺术类专业各省合格证发放人数和2007年分省招生计划:
(1)艺术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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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山西 |
河南 |
河北 |
辽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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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人数 |
90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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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
20 |
8 |
8 |
8 |
24 |
(2)音乐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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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黑龙江 |
吉林 |
河北 |
湖南 |
江苏 |
辽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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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人数 |
25 |
10 |
4 |
4 |
1 |
1 |
省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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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
10 |
6 |
4 |
4 |
1 |
1 |
25 |
三、录取原则
(一)艺术设计专业
1、山东省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考试合格,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其它四省考生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考试成绩。
2、记分方法:合成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3、录取办法:按要求参加东北大学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所在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专业考试满(总)分的60%以上(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合格线以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合成成绩分省排序,择优录取。
4、艺术设计专业含环境艺术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待学生入学一年后依据个人志愿、专业水平和学习成绩综合考虑确定。
5、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二)音乐表演专业
1、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辽宁省提供的专业考试成绩;其它各省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设置在东北大学和山东省潍坊市的两个考点中任选其一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且合格,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
2、录取办法:辽宁省考生参加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其它各省考生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凡所在省组织专业统一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获得本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最低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分省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演唱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含)米以上,男1.70(含)米以上,其他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55(含)米以上,男1.65(含)米以上。(专业考试成绩突出者,经学校研究,条件可适当放宽)。演唱方向还要求考生无发声器官疾病。
四、注意事项
1、高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不要求英语小分。
2、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相关信息请查询东北大学招生网(www.neuzs.com),也可电话咨询东北大学招生办024-83687392或东北大学艺术学院024-8368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