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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来源: 招生办公室


 

 

一、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

科类

合计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山东

江苏

河南

湖南

其他

1

音乐表演(美声)

艺术文

8

 

1

 

3

 

1

2

 

 

1

 

2

音乐表演(民声)

艺术文

8

1

 

1

4

 

 

2

 

 

 

 

3

音乐表演(钢琴)

艺术文

10

 

 

 

7

1

 

 

 

 

 

2

4

音乐表演(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艺术文

20

 

 

2

11

 

2

 

 

 

 

5

5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艺术文

14

2

1

 

6

1

 

1

 

1

 

2

6

艺术设计

艺术文

70

8

 

 

20

 

8

17

8

 

 

9

7

艺术设计

艺术理

10

 

 

 

4

 

 

3

 

 

 

3

 

二、录取办法

(一)艺术设计专业

1.艺术设计专业只在辽宁、山东、河北、江苏、黑龙江五省招生。

2.山东省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其它四省考生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

3.记分方法:合成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4.录取办法:山东省考生按要求参加东北大学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其他四省考生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专业考试满(总)分的60%以上(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合格线以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合成成绩分省排序,择优录取。

5.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二)音乐表演专业

1.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辽宁省提供的专业考试成绩;其它各省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设置在东北大学和山东省潍坊市的两个考点中任选其一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

2.录取办法:辽宁省考生参加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其它各省考生在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同时凡所在省组织统一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获得本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演唱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含)米以上,男1.70(含)米以上,其他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55(含)米以上,男1.65(含)米以上。(专业考试成绩突出者,经学校研究,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演唱方向还要求考生无发声器官疾病。

 

注意事项:

1、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办学层次为大学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为英语,学费标准为10000/年。

2、音乐表演专业各专业方向招生数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3、艺术设计专业含环境艺术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待学生入学一年后依据个人志愿、专业水平和学习成绩综合考虑确定。

4、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编辑:liha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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